团体标准 | T/GDNSA—004—2024 中医复用诊疗器具清洗消毒和灭菌技术规范发表时间:2024-08-29 08:41
中医复用诊疗器具清洗消毒和灭菌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leaning, disinfection, and sterilization of reusable diagnostic and therapeutic instruments in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管理要求 5 设施与耗材 5.1 环境设施 5.2 设备设施 5.3 辅助耗材 6 清洗消毒流程 7 检查包装流程 8 灭菌 附录A (规范性) 非灭菌型中医复用诊疗器具的处理方法 附录B (规范性) 中医复用诊疗器具危险性分类及处理原则 参考文献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由广东省护士协会手术-消供医院感染防控分会提出。 本文件由广东省护士协会归口。 本文件牵头起草单位: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广东省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广东省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广东省护士协会手术-消供医院感染防控分会、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茂名市医院(茂名市中医院)、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附属肿瘤医院)、深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深圳萨米医疗中心、中山市中医院、杭州迈尔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少青、叶凤梅、邓小花、何浩、陈宁、黄毅玲、陈爱琴、周粲、陈少霞、何丽珠、李智、高占刚、李谦、周晓红、杨秋明。 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机构中医复用诊疗器具的清洗消毒和灭菌操作使用。 本文件由广东省护士协会手术-消供医院感染防控分会承担相关责任。 本文件由广东省护士协会手术-消供医院感染防控分会负责解释,联系人:王少青。 本文件于2024年7月18日首次发布。 1 范围 标准规定了中医复用诊疗器具的术语和定义、清洗消毒和灭菌设备设施与耗材要求、清洗消毒、检查包装及灭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必不可少。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8466《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9633《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 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中医复用诊疗器具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diagnostic and treatment equipment 用于中医诊疗过程中可重复使用的器械及器具,包括针刺类、微创类、刮痧类、拔罐类、敷熨熏浴类、灌肠类及灸类等。 3.2 针刺类器具 acupuncture apparatus 用于各类中医针刺技术操作使用的毫针、耳针、三棱针、皮内针(揿钉式、颗粒式)、火针、皮肤针(梅花针、七星针、罗汉针、丛针)、芒针、鳀针(电提针)浮针等。 3.3 微创类器具 minimally invasive instruments 用于各类中医微创技术操作使用的针刀、带刃针、铍针、水针刀、刃针、钩针、长圆针、拨针、松解针、银质针、埋线针等,以及羊肠线、生物蛋白线等埋线器具。 3.4 刮痧类器具 scraping apparatus 用于刮痧技术、撮痧技术及砭石技术等操作过程使用的器具,如刮痧板,按材质分为砭石、水牛角、玉石、陶瓷、金属等。按形状分为方形、鱼形、三角形、月牙形、S形等。 3.5 拔罐类器具 cupping equipment 用于留罐技术、闪罐技术、走罐技术、药罐技术、针罐技术及刺络拔罐技术等操作使用的器具,按材质不同分为玻璃罐、竹罐、陶瓷罐、砭石罐等。 3.6 敷熨熏浴类器具 Ironing,smoking and bathing appliances 用于穴位贴敷技术、中药热熨敷技术,中药冷敷技术、中药湿热敷技术、中药熏蒸技术、中药泡洗技术及中药淋洗技术等操作使用的器械、器具,如木桶、木缸、熏蒸床、熏蒸锅等。 3.7 灌肠类器具 enema appliances 用于在中医药灌肠技术操作过程可重复使用的器具,如灌肠桶等。 3.8 灸类器具 acupuncture instruments 用于中医灸类技术包括麦粒灸、隔物灸技术、悬灸技术、热敏灸技术、雷火灸技术及推拿灸技术等操作过程使用的器具,如温灸盒、温灸器等。 4 管理要求 5 设施与耗材 5.1 环境设施 5.2 设备设施 应配备压力蒸汽灭菌器、低温灭菌器、装载、卸载设备、生物监测仪等。 5.3 辅助耗材 宜配备适宜的修针用具(如修针石等)、保护套等。 应配备灭菌监测材料,化学指示物与灭菌方式相匹配,生物指示物与监测设备相适应。 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圆帽、口罩、防护服或防水围裙、手套、专用鞋、护目镜、面罩等,满足不同工作岗位需要。 6 清洗消毒流程 6.1 预处理 器具使用后使用者应及时去除表面明显的血污或油迹、中药迹、中药尘灰等。 6.2 回收与分类 6.3 手工清洗 在流动水下冲洗,去除器具表面残留的污物。 用流动水反复冲洗或擦拭,充分去除器具上残留的清洗剂。 应采用电导率≤15 μS/cm(25℃)的水,对器具表面及缝隙、孔洞等部位,采用冲洗、浸泡或擦拭等方式进行最终处理。 宜选择干燥设备进行干燥,根据器具的材质选择适宜的干燥温度,也可采用洁净低纤维絮状软布擦拭、压力气枪或95%乙醇干燥。 6.4 机械清洗 应遵循清洗设备及器具说明书的指引,设置符合要求的清洗程序。 应根据器具污染程度或结构、材质特点等进行手工预处理,方法遵循6.3.1。 应根据器具的类型使用清洗篮筐进行装载,妥善固定;针刺及微创类器具应使用带盖及胶垫密纹清洗篮筐装载;刮痧类器具应充分暴露,不叠放;拔罐类器具能充分冲洗罐体内外面。 选择全自动清洗程序完成清洗过程,应包括冲洗、洗涤、漂洗、终末漂洗、消毒、干燥等过程,参数应符合WS 310.2的要求。 6.5 注意事项 7 检查包装流程 7.1 基本原则 7.2 修针与整理 7.3 检查与保养 7.4 包装 根据器具的类型、材质、灭菌方式、装载盒的大小和使用需求,选择适宜的包装材料。 包装方法分为闭合式和密封式包装,包装操作及质量应符合WS 310.2的要求。高度危险性物品包内应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封包严密,闭合性完好。包外标识清晰、信息准确,具有可追溯性。 8 灭菌 8.4 注意事项 非灭菌型中医复用诊疗器具的处理方法 A.1 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临床与完整粘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中医复用诊疗器具。如敷熨熏浴、灸类器具等。 A.2 清洗消毒原则 一用一清洗消毒,根据危险程度可采用低、中、高水平消毒后直接使用。 A.3 清洗方法 具体方法参考本规范6。 A.4 消毒方法 A.4.1 湿热消毒 湿热消毒的温度、时间应符合WS 310.2的要求,高水平消毒时温度≥ 90℃,时间≥ 5min,或A0值≥ 3000;低水平消毒时温度≥ 90℃,时间≥ 1 min,或A0值≥ 600。 A.4.2 化学剂消毒 A.5 干燥 A.6 包装要求 A.7 注意事项 中医服用诊疗器具危险性分类及处理原则 中医复用诊疗器具危险性分类及处理原则见表B.1。 ![]() 参考文献 [1]《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22号. [2]《北京市中医诊疗器具消毒灭菌规范(试行)》京中医政字(2015) 104号. [3]张青,王旭,王家兰.《消毒供应中心中医诊疗器械质量控制手册》云南科技出版社,2020.9. 免责声明: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留言或联系,立即修正或删除。 —————————————————— 为人类感控事业而奋斗——明誉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