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 | T/WSJD 51-2024 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用水卫生要求发表时间:2024-09-02 13:57 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用水卫生要求 Hygienic requirements of water for sterile supply center in healthcare facilities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5 预处理用水卫生要求 6 手工清洗用水卫生要求 7 机械清洗用水卫生要求 8 软器械机械洗涤用水卫生要求 9 医用清洗剂、医用润滑剂、消毒剂配置用水卫生要求 10 灭菌设备用水卫生要求 11 化学灭菌剂浸泡灭菌后冲洗用水卫生要求 12 喷淋洗眼设施用水卫生要求 参考文献 前 言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消毒供应用水基本要求、预处理用水、手工清洗用水、机械清洗用水、软器械机械洗涤用水和医用清洗剂、医用润滑剂、消毒剂配置用水以及灭菌设备用水、化学灭菌剂浸泡灭菌后冲洗用水、喷淋洗眼设施用水的卫生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室)以及为医疗机构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医疗消毒供应中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76 工业锅炉水质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599 大型压力蒸汽灭菌器技术要求 GB 51039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76、WS 507、WS 310.2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软化水 soft water 生活饮用水除掉全部或大部分钙、镁离子后的水。 [来源:GB/T 1576-2018 中3.2] 3.2 经纯化的水 purified water 生活饮用水经蒸馏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他适宜的方法制得的纯净水,不含任何添加剂,电导率≤15μS/cm (25℃)的水。 3.3 无菌水 sterile water 经过灭菌工艺处理的水。 [来源:WS 507-2016 中5.3.11] 3.4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 medical sterile supply centre;MSSC 是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主要承担医疗机构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洁净手术衣、手术盖单等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并开展处理过程的质量控制,出具监测和检测结果,实现全程可追溯,保证质量。不包括医疗机构内部设置的消毒供应中心、消毒供应室和面向医疗器材生产经营企业的消毒供应机构。 3.5 现场预处理 on site pretreatment 使用者在使用间隙或使用后去除器械上残留的血液(渍)、组织和肉眼可见污染物以及进行保湿等操作。 3.6 清洗前预处理 pretreatment before washing 消毒供应中心人员在去污区根据器械污染程度、器械精密程度和结构特点进行分类,在常规清洗前进行的预处理,包括冲洗、浸泡等操作。 3.7 清洗 cleaning 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来源:WS 310.2-2016 中3.1] 3.8 冲洗 flushing 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来源:WS 310.2-2016 中 3.2] 3.9 洗涤 washing 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来源:WS 310.2-2016 中 3.3] 3.10 漂洗 rinsing 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来源:WS 310.2-2016中 3.4] 3.11 终末漂洗 final rinsing 用经纯化的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 [来源:WS 310.2-2016 中 3.5] 3.12 软器械 soft medical device;SMD 可穿戴、可折叠的手术室感染控制用品,包括医护人员穿的手术衣、洁净服(刷手衣裤)、病人用的手术洞巾、手术单、器械单等,具有不脱絮、阻菌、阻水、透气、防静电等功能的可重复使用手术感染双向防护的Ⅱ类手术器械,不包括普通医用纺织品。 4 基本要求 4.1 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供水应满足设备运行参数需求。 4.2 消毒供应给排水设计应符合GB 51039的要求。其中主要供水管材选用不锈钢材质,排水管材需选择耐热、耐腐蚀材料,在供水端应安装防回流器,应使用防返溢式地漏。应采用独立的排水系统并设置专用的通气管。 4.3 储水罐采用不锈钢材质,应加盖封闭,同时底部设计应利于排水。 4.4 软器械首次拆封要经过清洗、消毒、灭菌后才能进入临床使用。使用后的软器械应由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及时进行预洗、洗涤、漂洗、终末漂洗。 5 预处理用水卫生要求 6 手工清洗用水卫生要求 6.1 冲洗用水 6.1.1 眼科除基础器械外的内眼器械使用经纯化的水冲洗。 6.1.2 精密器械如光学目镜、管腔器械等使用软化水冲洗。其他器械、器具可使用生活饮用水冲洗。 6.2 洗涤用水 6.3 漂洗用水 6.4 终末漂洗用水 6.4.1 软式内镜浸泡灭菌后使用无菌水进行漂洗;消化道软式内镜高水平消毒后使用经纯化的水进行终末漂洗,经纯化的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且细菌总数≤10 CFU/100mL。 6.4.2 其他重复使用的手术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终末漂洗使用经纯化的水。 6.5 消毒用水 6.5.1 消毒供应湿热消毒应使用经纯化的水,消毒温度和时间应符合WS 310.2的要求。 6.5.2 使用符合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的消毒剂消毒后,使用经纯化的水进行终末漂洗。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的呼吸机外管路、支气管软式内镜在化学消毒后应用无菌水冲洗,干燥备用。 7 机械清洗用水卫生要求 7.1 超声波清洗设备、全自动清洗设备应使用软化水或经纯化的水。 7.2 减压沸腾清洗消毒设备使用生活饮用水、软化水、经纯化的水。 8 软器械机械洗涤用水卫生要求 8.1 预洗应使用生活饮用水或软化水。 8.2 洗涤和漂洗应使用软化水。 8.3 终末漂洗和湿热消毒应使用经纯化的水。 9 医用清洗剂、医用润滑剂、消毒剂配置用水卫生要求 9.1 医用清洗剂配置 9.2 水溶性医用润滑剂配置 9.3 消毒剂配置 10 灭菌设备用水卫生要求 10.1 压力蒸汽灭菌器 10.2 真空泵 10.3 环氧乙烷灭菌器 10.4 低温甲醛蒸汽灭菌器 11 化学灭菌剂浸泡灭菌后冲洗用水卫生要求 12 喷淋洗眼设施用水卫生要求 参考文献 [1] GB/T 1576-2018 工业锅炉水质 [3] WS 310.2-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2版 [5] 《关于印发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1号) [6]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与技术指南 2022版 [7] 软式内镜集中式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指南 [8] EN-2016 版 器械保值清洗消毒处理 免责声明: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留言或联系,立即修正或删除。 —————————————————— 为人类感控事业而奋斗——明誉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