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本程序规定了回收人员的工作要求,这对防止污染扩散、减轻临床负担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各临床科室使用后物品的回收。
三、基本要求:
污染物品回收:要求各种使用后物品应不能有明显的药液、血渍、胶布等附着,否则使用科室应初步处理。传染病人或可疑传染病人使用后的医疗器械由使用科室做初步处理,再交消毒供应中心做单独处理。
(1) 手术室:每天8:30—16:00,由手术室护士分批将使用后的手术器械密闭包装,标明器械种类、数量,通过污染电梯送至消毒供应中心接收大厅,由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清单进行清点、分类,如有异常及时沟通。
(2) 门诊:每天上午8:30前及下午14:30前,分次将使用后物品密闭包装,由污染电梯送至消毒供应中心接收大厅,与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清点交接,签字确认。
(3)病房:每天上午8:30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使用密封下收车到各病房收取污染物品,与各病房负责护士一同31交接,当场点清,签字确认。
四、职责:
护士长安排人员对冬科的污染器材进行回收。负责各科已被污染的器材和物品回收的工作。
五、工作程序:
1)在消毒供应室回收:各科可反复使用的器械、物品,由各科护上将可回收物品用密闭盒或箱运送至供应室与回收人员相互点清无误,登记、签名。在发放间拿领取单领取无菌物品。
2)回收物品的处理:器械交清洗班分类清洗。

六、质量标准
1)清点时要注意物品的数量是否齐全,不齐要求补齐。
2)回收污物时应在污染区进行,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原则,不得污染环境和工作人员,整人过程应保持密闭。
3)各种物品应分类放置,回收容器要密闭,以免污水污染医院环境。
4)个人防护符合要求
七、表格及记录
1、消毒供应室物品验收记录表
2、消毒供应室换物清单
转自:有害微生物预防与控制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