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防护制度发表时间:2024-12-06 10:16 1.加强工作人员职业防护教育,严格遵守“标准预防”原则,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定期进行乙肝病毒抗原和抗体的检查,定期接种乙肝疫苗。 2.应严格按照区域流程,在不同区域穿戴不同防护用具(如:去污区应穿防水围裙、戴橡胶手套、戴防护眼镜、口罩、帽子等),离开时按要求摘脱,并正确处理使用后物品;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分类放入医疗垃圾箱内等。 3.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明确洗手的指征,正确、安全的洗手(七步洗手法),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4.皮肤表面一旦染有体液、血液、各种消毒液及清洁剂,应立即彻底清洗;当污染的水或残留的污染液喷溅到眼睛时,应立即用洗眼装置清洗眼睛。 5.不慎被利器刺伤或发生黏膜暴露时,应按照职业暴露处置流程进行处理,做好职业暴露登记并按要求上报。 6.使用清洗消毒及灭菌设备时,应做好防爆、防烫措施,严格按照操作流程执行,戴防护手套,防止意外等事故的发生。 7.使用低温灭菌器时,应保持空气流通,保证残留气体浓度在安全范围。 撰稿/编辑:薛君瑞 审核:李雪芬 内容来源:泾川县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 为人类感控事业而奋斗——明誉医疗 声明:此篇为广州明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原创文章,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www.xn--ekrx15b6kl0mu.com/h-nd-53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