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洗手池的安装尺寸:
一、安装尺寸
洗手池的深度应不低于19厘米,宽度不小于60厘米,推荐尺寸为61厘米x41厘米x25厘米(长x宽x高),高度不宜超过0.9米。该尺寸设计旨在为医务人员提供充足的操作空间,同时避免水溅和积水现象。
二、材质与挡板
洗手池两侧及靠墙侧应设置光滑、耐消毒剂腐蚀和防潮的挡板,其高度不低于50厘米。挡板的设置有助于防止消毒剂和水分对周围环境的损害,并便于清洁和维护。
三、出水口与水流
出水口的位置和水流强度应进行合理设计,以避免水流直接冲击水池底部的排水口。此设计旨在提升使用舒适度,并减少溅水和积水现象。
四、特殊要求
1.洗手池应远离患者床头,至少与病床保持3米以上的距离,或与病床、清洁用品存放处保持至少1米的距离,以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2.洗手池应专用于手部清洁,禁止用于清洗污物、倾倒污水等。同时,应确保每个床位至少配备1支速干手消毒剂,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3.隔离病房应在缓冲区设置非接触式流动水洗手装置,以保障医务人员手部卫生。
4.洗手池应至少每日使用含有效氯500mg的消毒液进行刷洗,同时注意维护排水系统,发现漏水、堵塞等问题应及时维修。
5.应设置醒目的手卫生标识,包括洗手流程图或图示等。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宜采用一次性包装,重复使用的洗手液容器应每周进行消毒。
手卫生设施安装设置要求
《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预防与控制标准》WS/T826-2023
5.2.8 洗手池应尽可能远离患者床头。
5.2.9 洗手池深度宜不小于 19 厘米,宽度宜不小于 60 厘米;水池两侧及靠墙侧宜设置光滑、耐消毒 液腐蚀和防潮材质的挡板,其高度宜不低于 50 厘米;宜调整出水口位置和水流强度,避免水流直接冲击水池底部的排水口。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313-2019:
5 手卫生设施
5.1 洗手与卫生手消毒设施
5.1.1 医疗机构应设置与诊疗工作相匹配的流动水洗手和卫生手消毒设施,并方便医务人员使用。
5.1.2 重症监护病房在新建、改建时的手卫生设施应符合 WS/T 509 的要求。
5.1.3 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洁净层流病区、骨髓移植病区、器官移植病区、新生儿室、母婴同室、血液透析中心(室)、烧伤病区、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消毒供应中心、检验科、内镜中心(室)等感染高风险部门和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应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
5.1.4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诊疗区域均宜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
5.2 外科手消毒设施
5.2.1 应配置专用洗手池。洗手池设置在手术间附近,水池大小、高度适宜,能防止冲洗水溅出,池面光滑无死角,易于清洁。洗手池应每日清洁与消毒。
5.2.2 洗手池及水龙头数量应根据手术间的数量合理设置,每 2~4 间手术间宜独立设置 1 个洗手池,水龙头数量不少于手术间的数量,水龙头开关应为非手触式。
《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国卫办医发〔2013〕40号:1.保持室内物体表面、地面清洁。室内应设流动水洗手池,洗手液、干手设施(用品),速干手消毒剂等;手消毒剂应标启用时间,在有效期内使用。《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国卫办医函〔2021〕598号 :第二十四条 静配中心各功能区应当按要求设置水池和上下水管道、不设置地漏。淋浴室和卫生间属于污染源区域,应设置于静配中心外附近区域,并应严格管控。附件《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建设基本要求》给排水系统设计与施工要求。(1)按要求设置洗手池、清洗池等清洁设施和上下水管道,各种水池设置位置应适宜,尺寸大小应以确保洗手或清洗物品时水不会溅到池外。(3)洁净区内洗手池、清洗池等清洁设施应选用陶瓷、SUS304不锈钢或OCr19Ni9及以上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