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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必知必会:职业防护标准操作规程(图文精讲版)

发表时间:2025-12-16 09:11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标准操作规程(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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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务人员锐器伤防护标准操作规程

(一)概念
1、锐器:指能刺破皮肤的物品。包括注射针、穿刺针和缝合针等针具;各类医用或检测用锐器、载玻片、破损玻璃试管、安瓿、固定义齿并暴露在外的金属丝及实验室检测器材等。
2、锐器伤:由锐器造成的皮肤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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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措施
1、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2、采用新技术,如使用有安全保护装置的锐器。
3、消除不必要的锐器和针具,如使用适宜的电灼器、钝化针具和U形针具等。
4、建议使用带有刀片回缩处理装置的或带有刀片废弃一体化装置的手术刀,避免用手装、卸刀片,以防刺伤。
5、手术中传递锐器应使用托盘,以免损伤医务人员。
6、锐器用完后应直接放入防刺破、防渗漏、有警示标识的锐器盒内,进行无害化处理。
7、禁止一次性医疗用品重复使用;禁止用手弯曲被污染的针具;禁止用手分离使用过的针具和针管;禁止用手直接接触污染的针头、刀片等锐器;禁止双手回套针帽,如需盖帽只能单手覆帽或借用专用套帽装置。
8、禁止用手直接拿取被污染的破损玻璃物品,应使用夹子等器械处理。
9、处理污物时,严禁用手直接抓取污物,尤其是不能用手向下挤压垃圾袋,以免被锐器刺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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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术中锐器伤防护标准操作规程
(一)发生锐器伤的主要原因
1、传递锐器时扎伤。
2、缝合伤口时扎伤。
3、助手违规配合造成助手刺伤。
4、穿刺时不正规操作造成本人刺伤。
5、器械护士安装、拆卸刀片时被划伤。
6、麻醉医师在为注射器复帽时被刺伤。
7、输液穿刺或拔针时不慎刺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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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防措施
1、较小锐器的传递
1)传递手术刀、剪、缝针及骨凿等锐器时,器械护士应将锐器放在无菌弯盘中,尖端朝向自己,柄端递给术者。
2)术者用后应将锐器放在弯盘中,托住弯盘,尖端朝向自己,柄端递给护士。

2、较大锐器的传递
1)传递电钻等较大锐器时,应上好钻头或探针,尖端朝向自己,柄端递给术者。
2)术者用后也应将尖端朝向自己,柄端递给护士。

3、缝合伤口时应使用组织镊和钳
1)术者应一手持持针器,一手持镊夹起组织,不应徒手操作。
2)助手在协助中应使用止血钳夹住缝针或组织,使用拉钩扩大术野。
3)缝合结束后,术者应用持针器夹住缝针递给护士,不可将持针器与针分开递给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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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暴露切口时助手应使用辅助器械
充分暴露切口时,助手应使用牵开器等辅助器械,以免锐器穿越组织后刺伤。

5、微创穿刺时应使用止血钳
放置伤口引流时,应使用止血钳撑开组织,以免锋利器械穿入时刺伤。

6、安装、拆卸手术刀片应使用血管钳
安装和拆卸手术刀片时,应使用血管钳协助,不应徒手操作,以免刀片划伤。

7、注射器覆帽时应借用止血钳
注射器若需覆帽,应一手持注射器,一手持血管钳夹针头保护套而覆帽,或单手覆帽。

8、输液穿刺或拔针时不慎刺伤:注意力要集中,动作要稳准,避免动作过快、过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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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血液和体液皮肤黏膜暴露防护标准操作规程
(一)遵照标准预防原则:
视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及被这些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具有潜在污染的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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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业危害预防的最有效措施:
1、消除工作场所的危害,同时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面罩、隔离衣(防护服)、冲眼装置、淋浴系统等。

2、开展免费疫苗接种。

3、提供有效、便捷的洗手设施、快速手消毒剂:确保在每次操作及脱去手套或其他个人防护装备后能立即进行手卫生,在接触血液或其他潜在感染性物质后,能立即用洗手液和流动水清洗手和其他部位的皮肤或黏膜。

4、具体措施:
1)保持周围环境清洁、干燥,无污染源。
2)进行有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和实验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手部皮肤发生破损或者在进行手套破损率比较高的操作时,应戴双层手套。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或卫生手消毒。
3)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具有抗湿性能的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罩;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皮肤或衣服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漏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4)易发生职业暴露的工作场所,应禁止进食、饮水、吸烟、化妆和摘戴眼镜等。
5)所有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废弃物应按照感染性废物分类、无害化处理。
6)在维修被感染性物质污染的设备前应进行必要的消毒。
7)从事可能导致飞沫、溅出、溢出和产生气溶胶等潜在感染性物质职业接触工作中,应配备经过国家认证的生物安全柜或其他适宜的个人防护装备和机械防护设施,如防护服、护目镜、防护面罩、离心安全杯、密封离心转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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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处置标准操作规程
(一)局部处理措施
1、锐器伤
1)用健侧的手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刺伤处,尽可能使损伤处的血液流出,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对伤口进行局部挤压,时间不少于15分钟。
2)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用75%的乙醇或0.5%碘伏、0.2%安尔碘进行消毒。
2、黏膜暴露
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污染的黏膜,直至冲洗干净,时间不少于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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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
1、报告本科室主任或护士长。
2、填写“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签字后送交院感染管理部。

(三)评估与预防
感染管理部接到报告后应尽快评估职业暴露情况,必须在24h内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1、立即给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开具HBsAg、抗-HBs、ALT、抗-HCV、抗-HIV、TPHA检查单。
2、若患者HBsAg、抗-HCV、抗-HIV、TPHA检测结果未知,主管医生应立即给患者开具这些项目的检查单。
3、患者HBsAg(+):
1)医务人员抗-HBs<10mU/ml或抗-HBs水平不详,应立即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200~400U,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第一针乙型肝炎疫苗(20µg),于1个月和6个月后分别接种第二针和第三针乙型肝炎疫苗(各20µg)。
2)医务人员抗-HBs≥10mU/m1者,可不进行特殊处理。
3)暴露后3个月、6个月应检查HBsAg、抗-HBs、ALT。
4、患者抗-HCV(+):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抗-HCV(-),暴露后3个月、6个月应检查抗-HCV、ALT,并根据复查结果进行相应抗病毒治疗。
5、患者抗-HIV(+):应立即向分管院长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评估与防护指导,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决定是否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暴露后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应检查抗HIV。
6、患者TPHA(+):
1)推荐方案:苄星青霉素,240万U,单次肌注,每周一次,共2周。
2)青霉素过敏:多西环素(强力霉素)100mg,2次/d,连用14天;或四环素500mg,4次/d,口服,连用14天;头孢曲松最佳剂量和疗程尚未确定,推荐1g/d,肌注,连用8~10天;或阿奇霉素2g,单次口服,但已有耐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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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随访和咨询
1、感染管理部负责督促职业暴露当事人按时进行疫苗接种和化验,并负责追踪确认化验结果和服用药物,配合医生进行定期监测随访。
2、在处理过程中,感染管理部负责为职业暴露当事人提供咨询,必要时请心理医生帮助减轻其紧张恐慌心理,稳定情绪。
3、医院和有关知情人应为职业暴露当事人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职业暴露当事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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