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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信息,居家养老服务,拓展科技助老、金融助老等服务项目

发表时间:2017-01-05 09:14作者:感控人


在广州,

96%老人需求居家养老服务。

如何保证晚年生活质量?

好消息来啦!

征询意见结束,

《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正式公布:

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助餐配餐

医疗保健、日间托管、临时托养

......

这些社区居家养老基本服务都有哦~

还有8类人可获政府资助。

满满的都是养老福利啊!





什么是社区养老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形式,充分利用各类社区资源,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社会化服务。


那么社区居家养老基本服务的内容都包括什么内容呢,要想申请这些服务的话,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都包括什么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基本服务包括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医疗保健、日间托管、临时托养、文化娱乐、精神慰藉、临终关怀、“平安通”等服务项目。


支持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服务需求拓展科技助老、金融助老等服务项目。

谁可以申请?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申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能享受这么多服务,要什么样的平台支持呢?根据《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区和街道(镇)应设置以下社区居家养老公共服务设施(以下简称“服务设施”):
服务设施配置?

1.各区:设立1个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设置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实训、照顾需求等级评估、服务项目评估、老年用品展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等功能设施。


2.街道(镇):设立1个街道(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设置日间托管、临时托养、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医疗保健、康复护理、辅具租赁、照顾需求评估等功能设施。可依托星光老年之家、日间托老机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设置或根据服务功能分散设置,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街道(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应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或其他医疗机构合作设立医务室或医疗服务点。


3.社区级服务设施: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和居住范围合理布设社区老年人活动站点(含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农村老年人活动站点)、农村五保互助安居点,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设置助餐配餐、文化娱乐等功能,有条件的应增设日间托管功能。


4.其他服务设施。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根据本区域实际设置的社区养老综合体、社区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助餐配餐中心等设施,设置单项或综合为老服务功能。

从这些配置,我们可以看出配套还是相当齐全哒,那么,不少老人家肯定会想,谁来提供资金支持,如何保证质量呢?

谁来提供资金支持?

老年朋友们也不用担心,为了保证服务质量,资金支持是很有必要的,根据管理办法


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运营经费每年不少于100万元,其中直接面向周边社区居民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每年不少于200万元。


街道(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运营经费每年每个不少于60万元,其中辖区老年人数不足3000人的可适当减少,具体由各区民政局、财政局共同确定。


社区老年人活动站点、农村五保互助安居点运营经费每年每个不少于3万元,其中设立助餐配餐功能的社区星光老年之家每年每个不少于5万元。


建设经费和运营经费由区财政负担,由各区民政局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和合同要求拨付给服务设施的建设单位和服务机构。


哪些人可以申请资助、标准如何?


根据管理办法,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服务对象还可申请政府服务资助:



第一类资助对象


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即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3类人员中失能的;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等4类人员中独居或者仅与持证重度残疾子女共同居住的;

4.曾获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中失能的;

5.100周岁及以上的;

6.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人员。


资助标准:每月400元。经评估属于重度失能的,每月增加护理资助200元。


第二类资助对象


本人月养老金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且自愿负担一半费用的下列失能老年人:


1.80周岁及以上的;

2.纯老家庭(含孤寡、独居)人员。


资助标准:每月最高资助200元。


特别提醒:资助对象申请到的资助服务,只能当月使用,不能滚存。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标准的,按照较高的资助标准执行。

此外,服务资助不得用于发放现金、购置实物和支付医疗费用。






如何申请资助?

申请资助的老年人(或其委托人)应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提交资助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街道(镇)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核并提交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核实。


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应在10工作日内完成资助资格核实和照顾需求等级评估,并将核实意见和评估结果发送至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


核实同意的,由养老管理员为资助对象制订服务方案,协商资助对象选定服务机构,跟踪服务机构服务情况。核实不同意的,由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通知申请对象并说明理由。


特别提醒:如果申请人对核实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申请复核。





特殊困难老年人还可申请补助



天气渐冷,暖心措施不断呢!859个居住区、24201户广州市的五类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也迎来好消息。他们可以获得补助,改造居家生活中的不方便设施,为老人家提供方便。


根据《广州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广州计划五年内投入1.38亿元,资助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改造预计在2020年前完成。



何谓特殊困难老年人?

具体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农村“五保”对象、领取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老人等五类。

共有,涉及。

补助标准

对特殊困难老人家庭的改造项目和补助标准为:1.安装居室通道扶手200元/米。2.蹲厕改座厕补助1000元/位,配置坐便椅、沐浴椅200元/项,安全扶手200元/米或50元/个。3.入户门改造1000元/扇,房门、厨房门改造800元/扇,卫浴间门改造500元/扇。4.厨房灶台改造500元/米。

每个居住区公共设施改造补助金额不超过20000元,具体项目及补助标准为:1.建筑出入口坡化改造,高度1米以下台阶1000元/个,高度1米以上台阶2000元/个。2.公共厕所无障碍厕位改造1000元/位。3.公共电梯出入无障碍改造1500元/梯。

申报程序

五类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申请,先由个人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通过实地走访等方式核实申请家庭资料真实性;再由街道(镇)进行核查,最后由区民政局核实并公示。

特殊困难家庭每户限申请一次,已享受过残联、其他社会资助进行无障碍改造的家庭和已入住市各类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家庭不得重复申报。

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的申报则由各区参照五类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程序另行制定。


如此细致的管理方法和这么多周到的配套设施,老人家一定能安享晚年的!


部分资料据广州政府网、广州日报

广州参考·广州日报编辑 崔素华